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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內政部政治獻金宣導

政治獻金法規定:

 

()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萬元;對不同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。

()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0萬元;對不同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。

()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,不能捐贈政治獻金。

()捐贈政治獻金前,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,避免受騙。

 

內政部政治獻金宣導專區網址:https://www.moi.gov.tw/cl.aspx?n=23543

 

     

下載附件1:  政治獻金宣導圖卡.pdf

下載附件2:  政獻宣導海報.pdf

下載附件3:  政獻宣導摺頁.pdf